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武汉光谷职业学院 关于举办第六届运动会的通知
作者: 来源: 发布时间:2024-11-04 点击数:

武汉光谷职业学院

关于举办第六届运动会的通知

全校各单位:

为了贯彻全国教育工作会议精神,进一步落实《中共中 央、国务院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》, 培养学生终身体育锻炼习惯,提高学生综合素质,将我校全 民健身活动引向深入,促进我校体育工作再上新台阶,学校 决定,于 2024 年 11 月 7 日—11 月 8 日举行第六届运动会。请各单位、各部门认真做好宣传、动员、选拔、组队、训练 等赛前准备工作。

武汉光谷职业学院2024 年 10 月 28 日

附件:

1.第六届运动会组委会名单

2.第六届运动会办事机构及职责

3.第六届运动会竞赛规程


附件 1:

武汉光谷职业学院 第六届运动会组委会名单

主 任:李望云执行主任:贺国瑛

员:熊 伟

廖启然

张一鸣

韩志杨


李舒燕

张学恒

金 刚

谢 妮

张春明

郭双生

童凤莲

王尤佐 郑中强

冯 凯

杨建兵

付艳彪

陈 果

秘 书 长:马 悦

廖启然

韩志杨


副秘书长:童凤莲

张贝迪

肖仕豪


附件 2:

武汉光谷职业学院

第六届运动会办事机构及职责

一、仲裁委员会

李望云 贺国瑛 马悦 廖启然 张一鸣 韩志杨 李舒燕 张

贝迪

二、综合组

组 长:张一鸣 廖启然 韩志杨

副组长:王尤佐

杨建兵


组 员:刘昱萱

肖仕豪

王瑞鑫

职 责:



1.负责领导致词(开幕词、闭幕词)、组织“体育道德 风尚奖”的评审。

2.运动会相关文件的报批、发布,开(闭)幕式领导及 嘉宾座位安排,调配使用车辆。

3.运动会的经费预算、入场式的组织、开(闭)幕式议 程策划、组织“表演优秀奖”的评审。

三、竞赛组

组 长:马悦 童凤莲副组长:张贝迪

组 员:体育教研室专兼职教师、学生志愿者职 责:

(一)前期筹备

1.各类文件的起草、秩序册制作。

2.规划竞赛项目:根据运动会的规模和性质,确定合适 的竞赛项目,包括田赛、径赛、团体项目等,确保项目具有 多样性和吸引力。

3.制定竞赛规则:明确各项目的比赛规则、计分方法和 违规判定标准,保证竞赛的公平公正。

4.编制竞赛日程:合理安排比赛时间和顺序,避免项目 冲突,确保运动会高效有序进行。

(二)组织实施

1.组织运动员报名:接收各参赛队伍的报名信息,进行 资格审查和信息整理,制作运动员名单和参赛项目表。

2.准备竞赛场地和器材:确保比赛场地符合安全标准, 准备好各类竞赛所需的器材和设备,并在比赛前进行检查和 调试。

3.安排裁判和工作人员:选拔和培训专业裁判人员,明 确其职责和分工;同时安排其他工作人员,如计时员、计分 员、场地维护人员等,保障比赛顺利进行。

4.组织比赛流程:按照竞赛日程,组织运动员按时参 赛,确保比赛的正常进行;处理比赛中的突发情况,如器材 故障等。

(三)后期工作

1.统计比赛成绩:收集和统计各项目的比赛成绩,确保 成绩的准确性和公正性,组织“优秀裁判员奖”的评审。

2.公布比赛结果:及时公布比赛成绩和排名,颁发奖项 和荣誉证书。

3.总结竞赛工作:对运动会竞赛工作进行总结和评估, 收集各方意见和建议,为今后的运动会提供经验参考。

四、宣传组

组 长:张一鸣 韩志杨副组长:王尤佐 杨建兵

组 员:党办、团委相关工作人员及广播台播音员、编辑记者

职 责:运动会前期及期间校园、主会场、主席台宣传氛围的策划和实施;摄影、摄像;竞赛的广播宣传报道等。

五、财务组 组 长:李枫

组 员:财务处相关工作人员

职 责:负责运动会经费筹措使用。六、后勤安全保障组

组 长:张学恒

副组长:冯 凯 郑中强

组 员:后勤保卫处相关工作人员 校卫队

职 责:负责比赛场地完整, 如果出现下雨等恶劣天

气,负责提供姜汤水;负责体育场内外的安全工作;维护交 通秩序及车辆的停放管理;重点保证起点、终点、投掷区的 安全和秩序。

七、安全工作小组

组 长:韩志杨

冯凯


副组长:金 刚

张春明

郭双生

杨建兵

付艳彪

张贝迪

组 员:郭 磊

马逸天

杨 雪

文艺萍

刘桂洲

体育教研室教师

八、物品、奖品采购组组 长:熊 伟

组 员:魏汉灵 张贝迪 王瑞鑫 学生志愿者 2 名

职 责:负责运动会所需器材等物资的采购;制作运动会各项目奖牌、证书和奖品发放表格;证书印刷和打印;做 好奖牌、证书、奖品的发放记录;会后按照各代表队清理证 书、奖牌及奖品,并通知各代表队领取。

九、场地器材组

组 长:张鑫禹 莱航组 员:学生志愿者 2 名

职 责:负责运动会比赛用的所有器材的核定、清理及比赛期间器材的发放与回收。

十、裁判组

总裁判长:

张贝迪


副总裁判长:

王乐

张鑫禹

邓昊悦

编排组裁判长:

王乐

邓昊悦


编排组裁判员:

杨紫彦

丁可

徐惠敏 牛忻月


徐耀文

王天宇

李旭东

径赛裁判长:

陈双

薛信勇


田赛裁判长:

张鑫禹

刘晨


田赛跳远裁判长:

田赛跳远裁判员:

田赛跳高裁判长:

田赛跳高裁判

员:

刘晨陈文昌景小峰

归郭静

王博韬

程宏博


田赛铅球裁判

长:

刘向



田赛铅球裁判

郝星月

陈博韬

李天笑

员:



终点裁判长:

陈双


计时裁判长:

陈双


计时裁判员:

付媛媛

赵怡倩 雷奕天 张博航


李允昊

涂耕豪

终点记录裁判

长:

薛信勇

王瑞鑫

终点记录裁判

员:

韩芳

李子君

检录组裁判长:

莱航


检录组裁判员:

李名慧

阮萌 胡理帅 吴志刚


张俊可

张俊雄

发令组裁判长:

谢博


发令组裁判员:

张世波

李佩茹

场地器材组组

长:

张鑫禹

莱航

场地器材组组

员:

刘佳

胡津

  足球拔河裁判长:

足球拔河裁判员:

附件 3:

武汉光谷职业学院第六届运动会竞赛规程

一、宗旨与口号

活力校园 燃爆青春二、主办单位

武汉光谷职业学院

三、竞赛日期和地点

2024 年 11 月 7 日-11 月 8 日,武汉光谷职业学院体

育运动场。单项赛(足球项目)于 2024 年 11 月 5 日-8 日举办。

四、参加单位(组织)及分组

(一)参赛单位 1、互联网+学院

2、智能制造学院

3、大数据商务学院

4、人居工程设计学院

5、大健康学院

6、光电信息学院

7、学校各分工会

(二)分组1、学生组

2、教职工组五、竞赛项目

(一)学生男子组单项竞赛项目

径赛:100m、200m、400m、1500m; 田赛:跳高、跳远、实心球。

(二)学生女子组单项竞赛项目

径赛:100m、200m、400m、800m; 田赛:跳高、跳远、实心球。

(三)学生集体项目

4×100m 接力(男子组、女子组)、4×400m 接力(男子组、女子组)、足球、拔河。

(四)教职工竞赛项目

球类:篮球、足球、羽毛球、乒乓球。六、运动员资格

凡我校在籍学生及教职员工,身体健康者均可报名。

七、报名办法要求

(一)各单位可报领队 1 人(由各二级学院分管学生工作

的院领导担任),教练员 1 人,指导老师 1 人。其中,指导老师由公共课部体育教研室统一指派至各学院,于赛前指导参 赛队伍完成运动员规则、竞赛要求、提高成绩等方面的 工作。

(二)各学院在每个单项上最多可报 8 名运动员,运动

员每人限报径赛 2 项、田赛 1 项或田赛 2 项、径赛 1 项(集体项目除外)。集体项目 4× 100m 及 4× 400m 接力( 男子组、女子组)、足球、拔河各院限报 1 支队伍参赛。

(三)凡参加男子 1500m、女子 800m 以上比赛项目的运动员必须在校医务室按规定时间检查心率、血压等,合格者 才能参加比赛; 参加其他项目的运动员应保证自己身体健康,若有心脏病等严重病史或身体不适者,必须到校医务室 检查身体,经医生同意方可参加比赛。

(四)各学院将学生报名单一式两份,加盖单位公章,连 同电子版于 2024 年 10 月 31 日(星期四)中午 12 点前报送公共课部体育教研室邓昊悦处。联系方式:15997278807;邮 箱: 974794118@qq.com ( 统一格式: XX 学院运动员报名表)。逾期不报者,视同放弃比赛。报名后一律不得更改。

八、竞赛办法

(一)径赛:100 米和 200 米比赛采用分组进行,成绩最优的 8 名运动员进入决赛,决出 1 至 8 名;400m、800m、1500m 比赛采用分组不分道进行比赛,直接取成绩最优的前

8 名,不再进行决赛。

(二)田赛:竞赛执行中国田径协会审定的最新田径竞赛 规则。跳高、跳远和实心球比赛分为预赛和决赛,预赛中成 绩最优的前 8 名运动员进入决赛,若最优成绩相同,则参考次优成绩。

(三)足球竞赛执行国际足联的 21/22 五人制足球竞赛规则;拔河等集体项目比赛规则见秩序册;教职工竞赛项目见 比赛规则。

(四)各单位按所分配的号码段,实行按号报名,以便编 排记录公告组对号入座(姓名、项目、号码相符合)。

互联网+学院(1001-1120) 大数据商务学院(2001-2120) 智能制造学院(3001-3120)

人居工程设计学院(4001-4120) 大健康学院(5001-5120)

光电信息学院(6001-6120) 九、录取名次与奖励办法

(一)单项:取前 8 名,予以奖励,按 9、7、6、5、4、

3、2、1 记分;集体项目:取前 3 名,加倍记分(18、14、

12 分依次类推), 对前 3 名予以奖励。集体项目同一学院

(不累计记分)破校记录者加 9 分(多人打破同一项记录均加分,一人多次打破同一项目记录仅记一次加分)。

(二)遇某些项目报名运动员未超过录取名次时,则减一 录取,参赛人数以秩序册正式编排人数为准;报名人数不足 4 人或 2 队,则取消该项比赛。

(三)团体:分为男子团体、女子团体和团体总冠军,各 团体运动员得分之和,得分多者列前。如遇积分相等,以破

记录多者名次列前,若再相等,以第一名多者名次列前,以 此类推。学生组取团体总分前三名颁发奖牌。

十、大会裁判工作

由公共课部体育教研室全体教师、其他体育任课教师和 学生会体育部学生承担,学生会组织相关志愿者。

十一、违规处罚

凡违反参赛资格者,弄虚作假,不符合参赛资格的运动 员,一经查证,取消其个人或团队的比赛资格,该运动员和 该运动员参加的比赛项目成绩无效,并通报批评,同时取消 运动员所在单位“体育道德风尚奖”的参评资格。

十二、其他相关事宜

( 一) 大会奖项评选条件及办法由运动会组委会协商确定。

(二)报名单送交后一律不得更改。

(三)申诉。运动会申诉程序与规定运动会期间若对比赛 结果产生异议,可以向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诉,申诉程序与规 定如下:

1.必须在该项比赛结束后 30 分钟内向仲裁委员会以书面形式提出申诉,否则不予受理。

2.必须呈交申述材料, 申诉材料包括申述书与确凿证据。

3.必须由��单位领队将申诉材料呈交运动会仲裁委员会

十三、��规程解释权属公共课部体育教研室,未尽事宜 另行通知。